首页 >> 高校 >> 要闻
教育部:9省份调整高校收费符合程序 节奏平稳
2014年08月22日 08: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施雨岑 吴晶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部分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情况,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省份对高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关键词:省份;调整;教育部;节奏;高校收费

作者简介:

  针对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部分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情况,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省份对高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去年以来,执行了10多年的学费稳定政策到期,部分省份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了解的情况,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学费涨幅来看,此次调整的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各省份大多是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了不同的学费标准,不同专业涨幅不同。例如江苏,文史类和体育公安类专业涨幅为13%,理工类专业涨幅为23%,医学类专业涨幅为47%。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文史类新标准4000元,涨幅54%;理工类新标准4400元,涨幅57%;医学类新标准5300元,涨幅76%;艺术类新标准8000元,涨幅23%。

  “根据目前比较通行的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的方法,9个省份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他说。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学费调整过程中,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一些省份在这一过程中探索了新的做法和经验,如山东省邀请媒体代表来抽签决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浙江省请消费者协会来参与组织召开听证会,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记者施雨岑、吴晶)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